中新網1月5日電 據共同社報道,4日從共同社的問卷調查結果獲悉,有關核電站重啟的當地批准程序,日本全國核電站方圓30公里範圍內的160個地方政府中僅有35個認為關於僅需九州電力川內核電站所在地的政府鹿兒島縣與薩摩川內市批准的“川內方式”是妥當的,相當於兩成左右。
  據報道,此前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曾表示,其他核電站的重啟手續原則上也將參考川內核電站的做法,然而三成以上的地方政府(55個)認為川內方式“不妥”。調查反映出核電站所在地以外的政府認為發生事故時可能被波及但卻不能參與批准程序,對此抱有強烈不滿。
  關於需要獲得批准的當地範圍,42個地方政府認為應將 “方圓30公里的地方政府”劃為制定事故疏散預案的範圍,超過了回答應“僅限所在地政府”的地方政府數(29個)。
  此外,關於通過了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審查的核電機組的重啟,共36個地方政府表示“允許”或“有條件允許”,僅占約兩成。
  關於川內方式,分別有16個和19個地方政府認為“妥當”和“較為妥當”,然而認為“不妥”和“較為不妥”的地方政府多達33個和22個。
  持反對態度的共55個地方政府轄區內均無核電站,強烈反對川內方式,今後的批准程序或將受阻。
  薩摩川內市議會、市長、鹿兒島縣議會、知事已先後批准重啟川內核電站。相關手續進展較為順利,預計將在今春以後實現重啟。
  該調查於去年11月鹿兒島縣知事宣佈批准後至年底期間實施,調查對象為,包括建設中的核電站在內,各核電站方圓30公里範圍內的21個道府縣和139個市町村。  (原標題:日本僅兩成地方政府認可核電站重啟當地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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